关于芒硝外敷袋产品停产及废止企业标准声明
河南国祯药业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10100MA9JWH4M7N)原生产的芒硝外敷袋产品,有效期一年,已于2025年6月1日份停止生产,2025年6月1日以后以我司名义生产的芒硝外敷袋产品均为假冒伪劣产品,如有因此产生的问题均与我公司无任何关系,我公司如发现冒充本公司生产名义及冒用该标准者,将坚决用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。
另,芒硝外敷袋企业标准:Q/HGZY036-2024 已经废止,不再使用。
声明日期2026年6月10日